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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字[2009]3号
平阴县民政局
关于2009年度乡镇民政工作目标的考核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完成年度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根据省、市对民政工作考核的要求,现制定《平阴县2009年度乡镇民政工作考核细则》,请对照考核目标,认真抓好落实,推进我县各项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4分)
按照市县要求,认真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努力创建“贴心民政”服务品牌,记4分。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或报刊正面报道一次,加1分。有投诉的本项不记分,有被曝光现象的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3分。
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12分)
1、抓好村委会下属组织和其他配套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组织健全。(1分,看记录)制定村委会工作规范和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并抓好落实。(1分,看资料)指导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工作。(1分)
2、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1分,看资料)乡镇、村(居)建立质量较高的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并做到乡镇公开与村(居)公开上下联动,相互促进。(2分,到现场查看政务、村务公开栏)高效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平阴镇、孝直镇保持省级示范镇标准,其余乡镇达到市级示范乡镇标准。全县除省级示范村以外的村,全部达到市级示范村标准。(4分,保持省级示范镇标准或达到市级示范乡镇标准2分;达到省级示范村标准或市级示范村标准的2分)
3、村民自治活动经常化、效果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成员会议,职责明确上墙,村务活动档案齐全。(2分,抽查1-2个村,职责明确上墙1分;村务活动档案齐全1分)
平阴、孔村两镇抓好社区管理和建设工作,加2分。
三、社会救助、救灾工作(12分)
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阳光操作,申报、评议、公示、审核等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涉农“一本通”软件数据准确、按季度及时上报。(5分,低保操作程序规范2分;档案资料齐全2分;“一本通”软件数据准确、及时上报1分,不及时上报影响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扣1分)
2、严格按标准做好各项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2分,抽查1-2户贫困户,未按照公示标准发放的减1分,没有发放的不得分)
3、建立灾害信息联络员制度,坚持查灾、核灾、报灾有关制度,严格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配备必要的救灾款物。(2分,查灾、核灾、报灾各项制度健全,准确及时上报1分;配备必要的救灾款物1分)
4、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募捐活动。(2分,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2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5、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积极救助。(1分)
四、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工作(15分)
1、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足额列支配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及时到位。集中供养资金直接拨付到敬老院,分散供养资金通过银行直发形式拨付到个人帐户。对辖区内分散五保对象定期巡回服务。(4分,足额列支配套资金1分;抽查敬老院和1-2户五保户,供养资金及时拨付到位2分;对分散五保对象定期巡回服务1分)
2、积极开展敬老院“365爱心敬养工程”,按1:10的比例配齐配全专职服务人员,院民每月零用钱不得低于10元,伙食费不得低于供养标准的60%,开展以副补院,本年度无重大责任事故。(6分,开展“365爱心敬养工程”的2分;配齐配全专职服务人员1分;院民零用钱每月10元以上1分;伙食费占供养标准的60%以上1分;开展以副补院1分。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本项不得分)
3、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制度,实行供养对象定期评议院长(主任)和工作人员制度,开展星级老人评比活动,实施民主管理。(2分,每有一项不合要求扣0.5分)
4、积极吸收五保对象入院生活,集中供养率不低于80%。(3分,每低于5%减1分)
对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集体上访者,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10分。
五、社会福利和移民安置工作(3分)
1、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开拓创新,引导发展小型的民办社会福利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小型的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各种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记1分。年内每发展一个小型的托老所、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机构加0.5分。积极开展“重生行动”救助活动,做到所辖区不错报、不漏报,记1分,错报、漏报一人次扣1分。
2、严格落实移民优惠政策,认真做好移民后期帮扶工作,确保移民稳定,记1分。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移民越级上访,市级一次扣1分,省一次扣5分,扣分不受本项分限制。
六、民间组织管理工作(10分)
农村经济协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好,带领农民致富效果突出,记4分;年内发展两个农村经济协会,一个农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记6分。少发展一个扣2分,多发展一个加0.5分。所属民间组织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或在市级以上报刊专题宣传报道,加3分。
七、婚姻收养登记工作(2分)
《婚姻法》、《收养法》宣传有措施记1分;移送市福利院弃婴弃儿数量有上升记1分。无宣传措施扣0.5分;有私自收养现象扣0.5分,因私自收养导致被收养人利益严重受损的,每一例扣2分。
八、双拥优抚工作(15分)
1、严格执行各项优抚政策,着重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住房难、生活难、看病难)问题,记6分。实施“功臣安居行动双百工程”中,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扣2分;每有一户农村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不能及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扣0.5分。以上扣分均不受本项分所限。
2、加强三级优抚医疗网络建设,完善各项制度,保证网络良性运转;做好《平阴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的宣传工作。记2分。未按照要求健全乡(镇)村两级优抚医疗保障机构的或各种制度未按照规定上墙的扣0.5分;对《平阴县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无宣传措施扣0.5分;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各种档案不齐全的扣0.5分。
3、按每年不低于2400元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记4分。每低100元扣1分,每高200元加1分。扣分不受本项分数限制。
4、做好复退伤残军人的稳定工作,确保不出现进京、到省、到市串联、聚会、上访情况的发生,按要求组织参试人员查体工作,记3分。每出现一起进京串联、聚会、上访的,本项不得分并从总分中扣5分;每出现一起到省串联、聚会、上访的,本项不得分并从总分中扣4分;每出现一起到市串联、聚会、上访的,本项不得分并从总分中扣3分。
九、区划地名工作(3分)
加强所辖区域地名管理,完成乡镇驻地街道命名设标工作,记1分。平阴镇、玫瑰镇、孝直镇、洪范池镇第二季度前完成命名报批;孔村镇、东阿镇、安城乡第三季度完成命名报批。没有完成乡镇驻地街道命名的不计分。做好村街道规范命名工作,积极做好“非标准”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地名标志设置率保持在98%以上,完好率达100%。对社会使用标准地名情况进行宣传、监督、检查。抓好“两图一责”管理模式的运作,高效开展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维护好界碑,及时调处边界纠纷,确保边界平安和谐,记2分。每有一项工作未完成扣1分。
十、殡葬管理工作(4分)
1、建立规范有序的丧葬用品市场,加强殡葬用品管理工作,禁止使用棺木安葬骨灰。加大对辖区内运尸车辆的管理力度,尸体火化率达到100%。(2分)发现土葬行为,每一具扣1分;因管理不善,出现尸体外运火化现象的,每一具扣2分,扣分不受本项分限制。
4、开展平坟还耕,制止乱葬、乱埋现象,主要道路可视范围内无坟头、墓碑(2分)
十一、民政信息(8分)
1、向县局报送有价值的的信息12条,记2分,每多一条加0.5分;少于12条不记分;年内无信息报送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
2、信息被新闻媒体采用6篇记2分,被国家级新闻媒体采用1篇加2分;被省级新闻媒体采用1篇加1分;少于6篇不记分;年内无信息被新闻媒体采用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
3、开展“调查研究月”活动,并向县局报送1篇调研文章记2分,多报送1篇加1分,无调研文章报送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
4、完成县局下达的报刊征订任务记2分,完不成的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
十二、信访与档案管理工作(6分)
1、接访热情,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准确及时的计2分,接访态度不好、接访不当的,每1人次扣1分。
2、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积极做好上报、预防和化解工作,计1分,对于比较明显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导致恶性信访案件发生的,每次扣1分。
3、无群体上访、无越级上访、无上访积案的计2分,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越级上访的每一次扣2分。
4、民政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档案管理规范的,记1分,无档案的不记分。
十三、财务管理工作(6分)
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对民政事业经费的投入,严格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记4分,专款不到位的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挪用专款的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4分;及时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加强对台账的管理,确保数据准确完整记2分,统计数据不准确、不完整的扣1分,本级财政没有拨事业经费的除不计本项分外再从总分中扣2分。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