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充分发挥调研信息宣传对民政工作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县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局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现对2007年调研信息工作作出如下考核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满意在民政”为目标,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县民政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经验,积极推进民政工作的改革创新,进一步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平阴突破远郊县做出积极贡献。
二、 考核方法
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继续纳入全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单列考核。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以及局机关每名工作人员,2007年在市级以上即市局《民政信息简报》、省厅《民政工作简报》、《当代社会》,《双拥》、《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等民政系统内部报刊和《人民日报》、《济南日报》、《大众日报》、《求是》、《半月谈》等综合报刊及县委、县政府信息简报或党建网站上发表6篇以上调研信息文章。年终考核完成6篇调研信息任务的,记10分,完不成任务的,每少1篇扣2分。记分办法见附表,附表中未列入的报刊或杂志、专刊采用的信息文章,一率不予以记分。几人联合的平均折算记分。以全年总积分,通报表扬,兑现奖励。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发表稿件复印件汇总后报局办公室,逾期不报按零发稿统计。
三、 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对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察力度,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各乡镇民政办公室、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把调研信息工作作为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开展“满意在民政”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坚持围绕工作搞调研,搞好调研促工作。对调研信息文章的把关、审核、报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并对采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以便年终考核,兑现奖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