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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公室:87883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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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处:87883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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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大厅:87854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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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仪馆:87851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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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pyxmzj@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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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不能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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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阴县民政局 | 信息编发:平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04-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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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核查收入过程中遇到的如存款数量无法明确,隐性收入无法核定,有高档消费品的家庭,尽管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但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不应予保障。此外,对于不符合有关条件的不批;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的不批;相关的证明材料和手续不全的不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暂时不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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