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主要职责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工作计划  |  民政风采  |  服务指南  |  部门文件  |  领导讲话  |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民政局办公室:87883937
  婚姻登记处:87883912
  行政审批大厅:87854125
  殡仪馆:87851175
  电子邮箱:pyxmzj@163.com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平阴县婚姻登记处
信息来源:  |  信息编发:平阴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2009-04-02
平阴县婚姻登记处:

1997年9月根据省政府75号省长令的要求,县政府研究确定撤销11处乡镇婚姻登记室。自1997年9月1日后,婚姻登记由县民政局集中办理。2001年10月15日经县编委批准建立平阴县婚姻登记管理处。2003年10月,新的《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平阴县婚姻登记管理处更名为平阴县婚姻登记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工作。1994年6月,县民政局成立婚姻服务中心,在全县开展了以婚前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婚姻系列化服务。



收养登记处:

1995年我县开始办理收养登记工作。1999年4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2001年10月15日,县编委批准建立平阴县收养登记管理处,(与县婚姻登记处合署办公)。负责全县的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上一篇:平阴县殡仪馆
·下一篇:基层科
平阴县民政局
版权所有:平阴县民政局  1997-2010  鲁ICP备05000305号
主办:山东省平阴县民政局   地址:平阴县城府前街35号   邮编:250400
技术支持:平阴县信息网络中心